索引号: | bxswsjkwyh-2019-0003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9-06-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放管服改革 | |
关键词: |
生育登记申请
生育——1
生育登记申请
一、哪类人群是生育登记服务对象?
合法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孩子的夫妻。
二、什么时间办理生育登记服务?
夫妻在怀孕前后均可办理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以在生育后办理生育登记。
三、登记内容都有哪些?
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信息、婚姻信息、现有子女信息等。
四、去哪办理?
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
5、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结婚证;
2.离婚再婚: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子女死亡提供子女死亡证明
4.生育后补办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5.委托亲属或他人代办的需提交《办理计划生育事项委托书》。
六、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七、是否可以代办?
可以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