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wsjkwyh-2021-00021 发布机构: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名称: 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部门预算批复2021 主题分类: 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3-10 成文日期: 2021-03-10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部门预算批复2021

发布时间:2021-03-10 08:29:06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财务科负责我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 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本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管理体制有关事宜的通知》(本编发〔20201号),设立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全市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爱国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工作;

(二)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备案、消毒产品安全评价等工作;

(三)参与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及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事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批事项的现场监督工作;

(四)参与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核及设施竣工验收的现场监督;

(五)负责全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卫生监督协管督导培训工作;组织辖区内卫生监督人员培训,承担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对下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指导;

(六)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卫生监督应急工作;

(七)负责公共卫生现场监督的快速检测及日常监督抽检工作;

(八)承担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分别是党政群工作部(信访办公室)法制稽查部(应急办公室、信息化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部学校卫生监督部医疗卫生监督部职业放射卫生监督部传染病防治监督部计划生育监督部爱国卫生监督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501.7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01.75万元;

(二)支出预算501.7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97.85万元;

2.项目支出3.9万元;

2021年预算收支比2020年减少10.86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增加退休人员,并缩减财政公用经费的结果。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运行经费预算为80.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1年预算比2020年减少1.71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2021年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7.02万元。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为人员减少的原因。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42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万元,我中心公务用车辆2台。

2021年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0年

2021年

合计

7.03

7.02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43

0.42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费

6.60

6.6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共有车辆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上报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无具体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见附件。 

 

 


本溪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20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