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sjkwyh-2022-0001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严打村镇无资质非法美容院的建议》(0002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 成文日期: | 2021-10-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严打村镇无资质非法美容院的建议》(0002号)答复
李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打村镇无资质非法美容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您提出的《关于严打村镇无资质非法美容院的建议》是我市整治医疗美容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内容之一。我市自2020年8月起,依据《辽宁省医疗美容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省医疗美容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本溪市医疗美容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卫生健康委作为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推动、沟通协调和总结上报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防范和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规范美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工作融入到部门日常工作中加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工作重点任务是: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以及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组织完善行业管理,积极推行医疗美容行业自律制度化,强化生活美容组织自律引导作用。规范医疗美容机构设置审批和校验管理;严厉打击无资质诊疗、无证行医、非法行医以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走私医疗美容类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未经审查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和互联网信息以及行业协会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等行为。强化部门联动,健全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创新监管手段,严格监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广泛开展医疗美容科普强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提升群众安全就医意识,增强群众辨识能力。
3.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格局,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查处案件为抓手,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医疗美容等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通过查处一批案件,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单位,惩处一批不法分子,坚决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同时,将医疗美容行业依法执业情况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建立信用档案。根据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对严重违法违规者,实施联合惩戒。
4.根据方案安排,我委将定期向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效。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