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sjkwyh-2023-0000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医共体落实医保付费政策的建议》(1004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2年 |
发布日期: | 2022-10-11 | 成文日期: | 2021-10-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医共体落实医保付费政策的建议》(1004号)答复
高俊岩代表:
您对《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医共体落实医保付费政策的建议》我委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共体建设是一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的过程,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更好地落实国家分级诊疗政策,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的重要举措,其建设中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
我委将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在医保付费政策及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各项要求推动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和分级分段报销政策的实施,实现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差异化支付,按照“总额预付、加强监督考核,结余部分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构建激励约束相容的医保支付方式,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引导落实健康管理工作。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也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此项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