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sjkwyh-2022-0002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医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提案》(4062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 成文日期: | 2021-10-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医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提案》(4062号)答复
市政协教科卫体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医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成立中医城市医疗集团和信息化建设问题
2016年5月我市成立了由市中医院为牵头单位的本溪市中医医联体(中医医疗集团),覆盖全市城区共计21家成员单位的中医健康管理服务体系。
为全面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切实提高基层中医特色诊疗和综合服务能力,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进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推广和应用,今年,市中医院拟与上药集团合作,引进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利用人工智能辅助管理系统实现患者档案信息化、医疗手段网络化、机构运营标准化;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充分利用市中医院现有服务项目及医护人员资源,与社会资源相结合,对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多点执业给予帮扶(专家巡诊);对医务人员进行再教育,达到培养中医人才目的;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解决百姓看病远、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充分发挥中医医联体上下联动作用,对基层医疗服务实施重心下沉,资源下移;拟在平山区的部分社区服务中心中医馆先期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信息化建设试点,打造医联体内智慧医疗体系。待条件成熟后组织在全市中医馆推广。
二、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问题
目前我市所有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均通过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上统一采购,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设在省医保局。按省医保局规定不允许线下单独采购。
省药监局规定,对经省中医药具有批准文号的中医药制剂,可在医联体内流通。
三、设备共享,财务管理统一问题
本溪市中医院与两县中医院建立了远程会诊终端,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具备开展中医健康管理信息录入的条件。财务统一管理需在部分社区服务中心中医馆先期进行试点,为下步在全市推广积累经验。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