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sjkwyh-2022-0003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维护良好医疗环境打造健康和谐本溪形象的提案》(4133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 成文日期: | 2021-10-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维护良好医疗环境打造健康和谐本溪形象的提案》(4133号)答复
樊旭生、赵春阳、于永远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维护良好医疗环境打造健康和谐本溪形象的提案》我委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现针对提案内容做如下答复:
一、市卫健委将与市公安局协调推进公安干警进驻医院工作常态化,建议对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人员重点看管,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稳定。
二、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患者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定期邀请法律及警务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医护人员自我保护安全意识。
三、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在重点区域安装摄像装置、一键报警装置,便于取证和及时处理扰乱正常诊疗行为的突发情况,配齐警务装备,配足安保人员提高现场处置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