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wsjkwyh-2022-00038 发布机构: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名称: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医保分解住院时间的提案》(4222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日期: 2021-10-18 成文日期: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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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医保分解住院时间的提案》(4222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8 09:05:28 【字体:


李广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分解住院时间的提案我委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提案内容如下答复:

一、 关于患者住院时限

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患者住院时间一定在15天之内,患者住院诊疗时间要依据患者具体病情。我市医疗机构的医生在实际工作中判断患者出院的依据,主要是依据病种的临床路径、专业学会制定的标准并结合患者的病情来确定,一般来说病情处于稳定期,且不需要进一步特殊治疗或可以转至下级医院继续治疗或可居家服药治疗的患者,经主治医及以上职称医生复核后,均可以办理出院。

这里面有普通百姓与医生对出院标准的认识理解不一致的问题,也存在医生解释不到位的问题。由于普通百姓医学专业知识缺乏及医患双方对病情恢复状况判定标准不一致,导致信息不对称,出现部分患者对出院的标准与医生的标准认同偏差,误认为医生以医保超支为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后续我们将责成各医院加强医患沟通,做实做细出院患者的健康指导,最大程度避免误解。

二、 关于患者出院15天之内再次入院医保报销

首先,患者出院必须符合出院标准。其次,如果出院后15天内患者由急诊再次入院,医保予以报销;若非急诊入院,医保不予以报销是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签订医保协议中的规定。目的是要求医疗机构需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对急危重症患者要及时救治,不得延误治疗

三、 关于医保支付方式

          2021年开始,本溪市实行DRGs付费方式,与以往不同。付费方式改革的目的是更好利用医保基金,同时做好诊疗服务工作,也会倒逼医疗机构对自身进行改革,优化医疗资源分配,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及强化学科建设工作。市卫健委会根据各级医疗机构对医保支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及时与医保中心进行协调沟通,督促医保中心及时调整付费权重及系数,以保障医疗机构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