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sjkwyh-2023-0015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提高本溪医护人员待遇的提案》(2158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02-10 | 成文日期: | 2023-02-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提高本溪医护人员待遇的提案》(2158号)答复
曲天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本溪医护人员待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心关爱医护人员情况
疫情期间,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若干措施,为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增发绩效工资。疫情过渡期间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加大医疗资源建设 保障医疗卫生系统平稳运行 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卫发〔2022〕75号)精神,为一线医务人员及时发放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重点关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一线医务人员,此次临时性工作补助涉及人员4005人,补助金额2896.29万元。
为积极破解各级医疗机构面临的救治工作负荷急剧增加的突出问题,全力保障医疗卫生系统平稳运行,市卫生健康委积极支持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紧急补充、调整医护人员,根据各医院、学科、科室的发展要求,及时为委属公立医院补充医护人员,市卫生健康委开展2022年本溪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立医院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共招聘研究生54人,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一步开展医护人员招聘工作。
加大医疗卫生人员职称倾斜力度,将医疗卫生人员在疫情防控与救治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一年基层服务工作经历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医务人员申报晋升同系列高级职称时,可免予一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二、加强就医环境安全保障,维护医护人员安全
为保障安全的就医环境,防范违法案件发生。各医疗机构加强内部安防建设,结合实际情况配足配强安保人员,制定巡视制度,通过增加摄像头点位,扩大监控范围,进行24小时监控,三级医院已全部开展人工安检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和值班制度,在医疗机构内部设置警务室,由辖区派出所派驻公安人员到医疗机构,并设具体负责人。
为有效化解医患矛盾,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置了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投诉工作,并公布投诉电话,坚持全天接待来信、来电、来访的工作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和建议,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将医患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督促各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充分利用本溪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的第三方调处机制,有效解决医患纠纷,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