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wsjkwyh-2026-00005 发布机构: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名称: 本溪市卫健委2026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汇总表 主题分类: 行政检查
发布日期: 2026-01-16 成文日期: 2026-01-16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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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卫健委2026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汇总表

发布时间:2026-01-16 09:46:38 【字体:

序号

行政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1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项)

1.从122家用人单位中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24家

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三同时、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五、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六十二条

二季度检查7家

三季度检查12家

四季度检查5家

现场检查

2.从11家民营医疗机构中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2家

对医疗机构、人员等依法执业,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条

《护士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十二条

二季度检查1家

三季度检查1家

现场检查

3.从6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1家

对卫生许可证、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产品标(铭牌)、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健康进行检查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二季度检查1家

现场检查

4.从85家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16家

对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等情况进行检查。对生活饮用水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管供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水质消毒情况等进行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六、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

二季度检查5家

三季度检查8家

四季度检查3家

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