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wsjkwyh-2019-00033 发布机构: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名称: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 主题分类: 放管服改革
发布日期: 2019-06-21 成文日期: 2019-06-2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

发布时间:2019-06-21 16:44:17 【字体:

 

生育——9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

 

一、什么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二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的一项基本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奖励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年960元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本人或配偶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4.年满60周岁。

二、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扶助对象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出具的独生子女事实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三、去哪儿办理?

到户籍地所在社区去办理。

四、申请时间及奖励扶助金发放的时间?

每年从1月份至4月10日进行申请,每年12月31日前将奖励扶助金发放到享受人的手中。

五、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六、是否可以代办?

可以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