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sjkwyh-2021-0002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 主题分类: | 年度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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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和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两会以及市委十二届十四、十五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省市政府“三落实”“三抓三促”和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以人为本,大爱仁术、法治创新、护佑健康”本溪大卫生行业价值理念,认真落实“12536”工作总要求,以健康本溪建设为重点,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和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为主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对所有入境人员、进口货物实施全链条闭环管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的机制,应对突发疫情做到闭环处置、有效管控。强化城市社区、农村疫情防控,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防控,强化监测预警,确保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得到落实。(疾病预防控制科、办公室、医政医管医改科、基层卫生与药政科、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医防协同。高度关注国内外疫情趋势,加强医疗机构疫情分析研判能力;继续强化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发挥发热门诊“哨点”监测功能;坚持人物环境同防,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确保检测质量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做好市级后备定点医院储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履行公共卫生特别是传染病防控职责,发挥好体系和技术优势,全面提升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水平。(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医改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稳妥有序做好疫苗接种。制定并落实《本溪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总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完成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疫苗接种工作;7月至年底,将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纳入接种范围,尽早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成立预防接种应急队伍。(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医改科、基层卫生与药政科、综合宣传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四)建设“数字健康”“智慧医疗”。一是积极对接省卫健委全场景核酸检测信息化系统平台,提高我市新冠肺炎核酸样本采集、检测效率和数据统计准确率,用数字技术赋能提升疫情防控水平。二是以省卫健委健康信息平台为基础,升级我市基层、妇幼等信息系统,整合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精准对接和联动,夯实全市数字健康战略发展基础。三是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继续推进“健康辽宁影像云”项目实施,促进检查结果互认共享、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和传输。四是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快互联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健康发展,有效引导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加强电子处方规范管理,实行线上线下统一监管,探索提供互联网和远程药学服务。五是推进市中心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构建互联网医院服务、电子处方流转和远程医疗服务平台,提供覆盖诊治全过程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通过数字技术重塑医院服务流程,拓展服务空间和内容,为患者提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便捷高效服务。(规划信息与财务科、医政医管医改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五)建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社区医院。全市建强8所中心乡镇卫生院,系统提升农村地区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建设社区医院建设,每个县(区)要建设1家社区医院,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及功能多样性。(基层卫生与药政科牵头负责)
(六)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全市建设100个高标准村卫生室,积极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村级卫生服务水平和健康管理水平。(基层卫生与药政科牵头,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医改科、中医药综合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待遇政策。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支持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办乡村诊所,充实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基层卫生与药政科牵头,医政医管医改科、中医药综合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2021年,力争各县(区)有1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基本标准,全市有2家基层医疗机构准达到推荐标准。(基层卫生与药政科牵头负责)
(九)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和完善各级疾控机构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考核、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足额到位,持续规范实施服务项目,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并向居民个人开放。(基层卫生与药政科牵头,疾病预防控制科、规划信息与财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取更有效手段,利用“互联网+医疗卫生”服务,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提升居民满意度。做细做实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继续做好重点监测贫困人口签约服务,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控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的增量,贫困人口签约满意服务率达到80%以上。(基层卫生与药政科、规划信息与财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规范化运行。积极推进本溪县、桓仁县高水平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县级医疗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力争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完成国家三级医院帮扶县级医院的工作要求,开展2021年百名医师支援基层卫生工程项目。(医政医管医改科、基层卫生与药政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十二)持续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5大救治中心建设。对已建成的重点专科进行评估,鼓励其他单位积极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同极扶持各单位开展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项目,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将三级医院及县级医院卒中、胸痛、创伤、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打造成为定位清晰、功能齐全、标准统一、群众认可的医疗救治中心。(医政医管医改科牵头负责)
(十三)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持续开展多学科诊疗、分娩镇痛、日间手术和康复外科等试点工作,建立满意度管理制度。通过组织开展病历书写比赛及“三基”理论与实践操作演练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医师、护士专业技术能力。新增重症医学等8个质量控制中心,进一步扩大专业质控面,提高专业质控质量。(医政医管医改科牵头负责)
(十四)持续推进行风建设。规范诊疗技术项目和技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和相关诊疗规范。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实行行风建设监督员制度,组织行风建设监督员开展日常查访。启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医政医管医改科、党群工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十五)完善中医药发展管理体制。落实省《关于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中医药大会。科学编制我市中医药“十四五”规划。(中医药综合管理科牵头负责)
(十六)开展中医药服务体系提质升级行动。积极组织参加省杏林人才培养行动,落实好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老中医专家学术继承等人才培养项目工作。积极参与省中医药资源普查数据库建设。加强对中医药古籍的保护和传统知识收集整理。(中医药综合管理科牵头负责)
(十七)大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巩固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成果,加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培养引进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性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能中会西的基层中西医结合人才,推广简便验廉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进一步扩大基层中医药服务供给。(中医药综合管理科牵头负责)
(十八)加快中西医融合发展。按照“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要求,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传染病医院等机构中医药工作。规范设置中医科,通过开展中西医医院间、科室间强强联合、优势联合,打造高水平中西医结合团队,加大中西医协同攻关和临床科研力度。(中医药综合管理科、医政医管医改科、妇幼健康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做好“一老一小”照护服务
(十九)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落实《辽宁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发挥好老龄办的综合协调职能,组织动员各方资源力量,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老龄国情教育,共同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药综合管理科(老龄健康科)牵头负责〕
(二十)继续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措施。稳步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出台《本溪市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照护服务;三是深化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以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为载体,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大力推广“互联网+计划生育”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家庭发展科牵头负责)
(二十一)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关怀工作。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失独家庭联动工作机制,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失能、半失能人员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方面问题的渠道与办法;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助关怀活动,配合计划生育协会推行护理保险;做好持续完善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的预案工作。(家庭发展科牵头负责)
七、推进健康本溪建设
(二十二)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全市第33个爱国卫生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健康细胞建设等活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规划信息财务科牵头负责)
(二十三)加强重大疾病防治。一是加强鼠疫、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等重点疾病的监测和防控,进一步提高敏感性和准确度,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有效应对禽流感、麻疹、疟疾、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疫情。进一步加强甲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监测报告。二是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深入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症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持续巩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三是落实地方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完成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完善疫苗全程追溯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数字化门诊建设工作,实现乡级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全覆盖。全面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进一步规范疫苗采购、运输和预防接种管理,确保疫苗接种安全。五是加强学校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做好儿童口腔健康管理项目,深入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负责)
(二十四)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绩效考核。规范全市基层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人员管理,组织开展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人员进修培训工作,持续提升妇幼保健人员服务能力。推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民生项目,优化妇女“两癌”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妇幼健康科牵头负责)
(二十五)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监测,积极配合医保、药监等部门,做好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的临床配备使用。稳步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基层卫生与药政科牵头负责)
(二十六)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定期交换患者信息。严格实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制度,落实医疗机构报告责任,完善发病报告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范开展随访,提升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质量。(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负责)
八、着力补齐公共卫生建设短板
(二十七)强化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落实各级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责,加强传染病救治资源配置,推进分层级、分区域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完善救治网络。(医政医管医改科、疾病预防控制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强化职责功能定位,确保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健全完备、人员编制基本达到每万名常住人口1.75人的标准。积极推进中心血站人员划转和转隶工作,优化岗位设置,根据血站工作性质及其发展需要,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确保检测质量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做好市级后备定点医院储备。落实全市应急医用物资实物和产能储备。(组织人事科教科、医政医管医改科、应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加强公共卫生防控网络建设。不断完善监测预警、早期发现、紧急响应和科学处置的体制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分析等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强化基层防控能力,实现精准防控。强化核酸检测、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场所、患者转运、医疗废物处置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规划信息与财务科、医政医管医改科、政策法规与监督科、中医药综合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三十)做好规划编制。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出的“十四五”目标任务要求,抓紧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标志性的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规划信息与财务科牵头负责)
(三十一)做好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卫生健康法制建设。配合省卫生健康委法规部门做好《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等起草制定工作。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能力水平,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牵头负责)
(三十二)做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积极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监督管理体系。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专项监督为辅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卫生监督队伍执法水平。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规范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牵头负责)
(三十三)加快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搭建卫生健康科技服务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深化住院医师培训,强化紧缺专业的招收力度,不断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水平。统筹做好全科医生、全科特岗及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实现全科医师在基层“招得来、留得下、用得上”继续加强骨干医生分层级、分梯队实施培养,发挥好继续医学教育的功能,注重培训效果。(组织人事科教科、中医药综合管理科、市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聚焦建党100周年,做好重大主题宣传,讲好建党百年健康故事。(综合宣传科、党群工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卫生应急、维稳安保以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健全全市疫情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加强医学应急处置能力储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抓好集中排查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化解信访积案,强化信访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办公室牵头负责)
十、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努力形成党建与卫生健康事业统筹推进、互促双赢的工作格局,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双胜利”、为“十四五”开好局、启好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党群工作部、综合宣传科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