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wsjkwyh-2020-00041 发布机构: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名称: 关于面向社会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偿服务的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4-23 成文日期: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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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偿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3 14:57:03 【字体: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1号),加大我市常态化检测筛查力度,更好地满足社会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我市指定市中心医院自4月24日起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偿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离溪赴京、赴鄂等地需要核酸检测证明的人员;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从省外来溪返溪需集体居住人员;餐饮服务行业等窗口从业人员;其他自愿检测人员。

二、检测机构

指定市中心医院为定点检测机构。市中心医院东兴分院(原职业病院)负责核酸标本采集送检及报告发放。 

三、检测流程

1.有检测需求的人员需提前电话预约采集标本(鼻咽拭子)时间。

2.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中心医院东兴分院(原职业病院)门诊1楼挂号。

3东兴分院综合内科门诊医生开具检查项目。

4缴费后到指定区域采集标本(鼻咽拭子)

52个工作日内发放检测报告单。

四、收费标准

检测遵循自愿自费原则,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按照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辽医保〔2020〕32 号)执行,单项最高限价为60元(相关检测试剂除外),检测费用由被检测者个人承担。根据检测试剂采购批次及价格变化,动态调整检测价格。

五、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群聚集、保障市民安全检测,有检测需求的人员需提前电话预约采样时间。医院根据预约情况合理安排采样时间,做好院内感染防控及人员防护等工作,为市民提供优质检测服务。

2.被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本采集后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前,暂不要外出,避免与公众接触。

3.如检测结果阳性,医院要立即向市卫生健康委上报,并按相关规定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4.市中心医院东兴分院综合内科门诊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预约咨询电话:44823125 联系人:马忠华

东兴分院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100号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