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wsjkwyh-2020-00048 发布机构: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名称: 关于新增医疗机构及检测机构面向社会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偿服务的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5-13 成文日期: 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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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医疗机构及检测机构面向社会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偿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3 10:38:13 【字体: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1号),加大我市常态化检测筛查力度,更好地满足社会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我市新增市铁路医院、本溪县第一人民医院、桓仁县人民医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偿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测服务对象

 市铁路医院:医院患者、社会公众。

 本溪县第一人民医院:医院患者、社会公众。

 桓仁县人民医院:医院患者、社会公众。

二、检测流程

1.有检测需求的人员需提前电话预约。

2.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检测机构

3.门诊医生或相关工作人员开具检查项目。

4.缴费后到指定区域采集标本

5.2个工作日内发放检测报告单。

三、收费标准

检测遵循自愿自费原则,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按照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辽医保〔2020〕32 号)执行,单项最高限价为60元(相关检测试剂除外),检测费用由被检测者个人承担。根据检测试剂采购批次及价格变化,动态调整检测价格。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群聚集、保障市民安全检测,有检测需求的人员需提前电话预约采样时间。检测机构根据预约情况合理安排采样时间,做好院内感染防控及人员防护等工作,为市民提供优质检测服务。

2.被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本采集后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前,暂不要外出,避免与公众接触。

3.如检测结果阳性,检测机构要立即向市卫生健康委上报,并按相关规定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五、检测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1.市第六医院: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32号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  8:30—15:00

预约咨询电话:024—44871011

2.本溪华大医学检验所:本溪市高新区石桥子药都创新园C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17:00

预约咨询电话:024—45627569  18341427121

3.市中心医院东兴分院: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100号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 上午8:00—16:30

预约咨询电话:44823125

4.本溪市铁路医院:本溪市平山区迎春街25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6:30

预约咨询电话:024-42101417

5.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政府路55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

预约咨询电话:024-46841016

6.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长江大街66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6:30

预约咨询电话:18524148002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