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sjkwyh-2020-0013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本溪市2018-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 成文日期: | 2020-12-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本溪市2018-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卫健局,市医学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为持续加强我市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辽宁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关于做好2018-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18-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18年7月1日前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注册在我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卫生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主要对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综合考核。
测评周期为2018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二、考核组织管理
根据《辽宁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确定考核组织管理如下:
(一)本溪市卫健委成立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医政医管医改科担任),负责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医改科负责全市医师定期考核日常工作,对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评定结果或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三)各考核机构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按照《辽宁省2018-2020年度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程表》(附件7)规定的时限,扎实开展工作,确保考核工作质量。
(四)各自治县、区卫健局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除外)注册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动员、组织、信息统计、汇总及材料搜集等工作,并指派专职人员与考核机构进行对接,配合考核机构做好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方式和程序
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方式采取“互联网”的模式,启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各级管理者登录http://dqkh.91huayi.com/admin/login.aspx;被考核者登录移动端的“掌上华医”的“医师定考”频道或电脑端的http://dqkh.91huayi.com),在本周期确定的考核时间节点内进行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考核和简易程序考核。
四、工作安排
(一)考核准备(2020年9月)
1.考核机构确定
市卫生健康委对符合医师定期考核机构条件,愿意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学会,根据提交的《辽宁省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确定21家医疗卫生机构及学会(见附件8)为全市2018-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已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2.考核机构设立考核机构管理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考核机构负责审核医师信息,确定医师适用的考核类别和考核程序。对于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目前不再执业的医师,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应按照《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及时办理注销或备案手续。
(二)组织考核(2020年11月)
1.简易程序及一般免考程序申报 (2020年12月10日前)
1)申请简易程序相关材料要求
(1)执业12年以上的医师需提供《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及单位出具执业满12年的汇总表(二级以上医院由单位盖章、县区属单位或民营医疗机构由县区卫生健康局盖章)。
(2)执业5年以上12年以下的医师,需提供执业证书原件及良好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上级政府相关部门授予的表彰),圆满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援疆、援藏、抢险救灾任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情况)、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市级前三名,省、部级前五名作者有效)。
2)申请一般程序免考相关材料要求
(1)《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2)在考核周期内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原件;或在考核周期内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证明材料原件。
2.信息完善及评定阶段(2020年12月20日前)
(1)考核人员信息录入
考核机构完成全市被考核人员适用的考核程序审核后,由华医网负责导入所有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免考);被考核人员即可使用华医网继续教育学习的账号登录定期考核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2)工作成绩评定
卫生机构负责完成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成绩评定,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工作成绩评定以2018、2019年度年终考核为依据,有1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即为工作成绩评定不通过。
多点执业医师的考核机构为医师第一执业地点所对应的考核机构。
(3)职业道德评定
卫生机构负责完成被考核人员的职业道德评定,考核机构进行复核。职业道德评定以2018、2019年度年终考核为依据,有1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即为职业道德评定不通过。
(4)业务水平测评
一般程序的业务水平测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合格后,可参加业务水平测评。医师登录系统后,按照执业类别(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或者执业范围参加考核,分数线由省卫生健康委划定,每人免费考试1次。
简易程序的业务水平测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合格后,可参加业务水平测评,分数线由省卫生健康委划定,每人免费考试1次。
(三)结果运用
1.确定考核结果(2020年12月25日前)
参加考试医师及卫生机构可通过平台自行查询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将医师考核结果上报市卫健委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2.考核结果应用(2020年12月30日前)
定期考核成绩合格的医师,考核结果进入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定期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医师,须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人员,按照《辽宁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是一项法定任务,同时也是提高医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手段。各县区卫健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领导,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辽宁省2018-2020年度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程表》(附件7)规定的时限,扎实开展工作。
(二)全面培训,加强沟通
医师定期考核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区卫健局和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务必要强化多层次的培训工作,利用各种资源,组织开展考核机构、卫生机构及被考核医师的全覆盖培训,特别是不能遗漏规模小的基层医疗机构,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全覆盖。同时,要注重考核机构与卫生机构间的沟通交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强化监督,注重管理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将对卫生机构、考核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评定结果或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各考核机构要严格审核和复核简易程序及一般免考程序相关材料,因工作失误、主观导致适用程序不正确或提供虚假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由考核机构及考试医师承担。考核机构要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汇总分析医师定期考核结果信息,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卫生健康医政医管医改科。
附件:
7.辽宁省2018-2020年度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程表
8.本溪市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名单
咨询电话:43889323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12月2日
附件1
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考核年度: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相 片 | ||||
学历 | 毕业学校 | |||||||
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 取得时间 | 年 月 | ||||||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 取得时间 | 年 月 | ||||||
执业情况 | 在职/返聘 | 执业经历 | 年 | 执业范围 | ||||
医 师 行 为 记 录 | 良好 行为 记录 | 受到的表彰、奖励 | ||||||
完成的政府指令性任务 | ||||||||
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 | ||||||||
不良 行为 记录 |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行政处罚、处分情况 | |||||||
发生医疗事故情况 | ||||||||
考 核 意 见 | 工 作 成 绩 评 定 | 完成工作数量
合格□ 不合格□ 完成工作质量
合格□ 不合格□ 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 ||||||||
职业 道德 评定 |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 ||||||||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 □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以及专业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结论 合格□ 不合格□
考核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考核结果 | 考核结论
合格□ 不合格□
考核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注:1.在选定的□内打“∨”。
2.考核不通过原因、对考核结果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记入备注栏。
附件2
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
考核年度: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相 片 | ||||
学历 | 毕业学校 | |||||||
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 取得时间 | 年 月 | ||||||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 取得时间 | 年 月 | ||||||
执业情况 | 在职/返聘 | 执业经历 | 年 | 执业范围 | ||||
医 师 行 为 记 录 | 良好 行为 记录 | 受到的表彰、奖励 | ||||||
完成的政府指令性任务 | ||||||||
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 | ||||||||
不良 行为 记录 |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行政处罚、处分情况 | |||||||
发生医疗事故情况 | ||||||||
医师申请 简易程序 考核理由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同意□ 不同意□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 ||||||||
考 核 意 见 | 工 作 成 绩 评 定 | 完成工作数量 合格□ 不合格□
完成工作质量 合格□ 不合格□
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日 | ||||||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 ||||||||
职业 道德 评定 |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 ||||||||
个 人 述 职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同意□ 不同意□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 ||||||||
考核结果 | 考核结论
合格□ 不合格□
考核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注:1.在选定的□内打“∨”。
2.考核不通过原因、对考核结果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记入备注栏。
附件3
简易程序执业12年以上人员导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单位 |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 首注时间 |
1 | 张三 | 130323xxxxxx830000 | 130060xxxxx | xx市人民医院 | 110210000xxxxxx | 2007-10-31 |
注:此表需使用excel表填写。
附件4
简易程序执业5-12年人员导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单位 | 申请理由 |
1 | 张三 | 130323xxxxxx830000 | 130060xxxxxx | xx市人民医院 | 援外 |
注:此表需使用excel表填写。
附件5
一般免考程序导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单位 | 申请理由 |
1 | 张三 | 130323xxxxxx830000 | 130060xxxxxx | xx市人民医院 | 晋级 |
注:此表需使用excel表填写。
附件6
一般程序导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单位 | 申请理由 |
1 | 张三 | 130323xxxxxx830000 | 130060xxxxxx | xx市人民医院 | 晋级 |
注:此表需使用excel表填写。
附件7
辽宁省2018-2020年度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程表
日期 | 事项 |
2020年9月30日前 | 各市完成辖区定期考核机构的审核指定工作、新增考核机构的申报工作。报送《辽宁省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登记表》。省确定我省2018-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名单。 |
举办辽宁省2018-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培训班。 | |
2020年10月15日前 | 参加考核的医师向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填报《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由机构审核后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及信息核对;结合2018-2019年终考核情况,对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进行评定后,报送考核机构,准备业务水平测评。 |
2020年11月10日前 | 按要求,考核机构组织完成业务水平测试工作。 |
2020年11月25日前 | 医师考核结果通过平台可自行查询考核结果。 |
2020年12月5日前 | 组织对考核不通过医师的培训及再次考核工作并查询结果。 |
2020年12月15日前 | 考核机构将医师考核结果报批准其考核的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
2020年12月31日前 | 医师考核结果进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
附件8
本溪市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名单
序号 | 考核机构 | 考核类别 | 考核医疗卫生机构明细 |
1 | 本溪市医学会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 高新区所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市卫服中心、市疾控中心、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
2 | 市中心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市中心医院
|
3 | 华润辽健集团本钢总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华润辽健集团本钢总医院、华润辽健集团本钢歪头山医院、本钢疾控中心 |
4 | 市中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市中医院 |
5 | 市金山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市金山医院 |
6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7 | 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市第三人民医院 |
8 | 市红十字会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市红十字会医院 |
9 | 市第九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市第九医院 |
10 | 市第六人民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市第六人民医院 |
11 | 市铁路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市铁路医院 |
12 | 市康宁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市康宁医院 |
13 | 华润辽健集团本钢南地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华润辽健集团本钢南地医院、华润辽健集团本钢胸科医院、 |
14 | 华润辽健集团本钢北台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华润辽健集团本钢北台医院 |
15 | 华润辽健集团本钢南芬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华润辽健集团本钢南芬医院 |
16 | 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本溪县第一人民医院 本溪县所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
17 | 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 |
18 | 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人民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人民医院 |
19 | 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
20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桓仁县人民医院 桓仁县所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
21 | 桓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 临床、公卫、中医、口腔 | 桓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