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wsjkwyh-2019-00004 发布机构: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名称: 锐意改革 勇于创新为实现全民健康和全面小康保驾护航 主题分类: 医改成就展示
发布日期: 2019-04-29 成文日期: 2019-04-29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锐意改革 勇于创新为实现全民健康和全面小康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9-04-29 10:06:19 【字体:

锐意改革 勇于创新为实现全民健康和全面小康保驾护航

——本溪市申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材料

 

新医改启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省、市的坚强领导下,本溪市顺利完成国家第三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扎实推进辽宁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在全省积极发挥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明显成效,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顺利完成国家第三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被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誉为全省医改的本溪方案、本溪智慧、本溪经验、本溪模式

(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动态调价机制

科学制定《本溪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本政办发〔2015〕72号)1个总方案及《本溪市公立医院(16家)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方案》(本医改组发〔20151号)等5个配套方案,全市16家城市公立医院自2015年11月1日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导致减少的合理收入,其中90%通过调整床位费、诊查费、护理费和手术费等价格平移到各种医疗保险承担,5%由政府予以补偿,其他5%由公立医院通过精细化管理自我消化解决。2017年12月23日,全市16家城市公立医院和6家县级公立医院完成第二轮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进一步巩固了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的前期改革成果,降低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检验项目价格,提高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理顺了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优化了公立医院收支机构,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截至2018年底,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下降至29.5%,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用下降至20.5元,公立医院医疗收入增幅逐年稳中有降。

(二)改革医院管理体制,履行政府办医责任

组建本溪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由市长任主任,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人,市民代表2人,公立医院有关专家代表2人。市医管委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承担市医管委日常工作。按照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市医管委切实履行党委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代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市级财政克服经济紧张等不利因素,确保将每年近9600万元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预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公立医院切实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工作,全市4家三级公立医院全部落实总会计师制度。

(三)赋予医院用人自主权,落实经营管理自主权

一是制定出台《在编制限额内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施方案》(本医改组发〔20152号),下放用人编制审批权限,实行用人编制备案管理,医院可依据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临床岗位需求制定用人计划并自主招聘,建立灵活的公立医院选人用人新机制,全市先后2次招聘急需专业研究生70余名,极大缓解了公立医院卫生人才匮乏问题。二是制定《本溪市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实施方案》,逐步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二、如期启动全省唯一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初步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一)坚持“两个允许”、突出行业特点,推动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本溪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本人社发〔2017〕33号)及《市直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试行)》(本卫发〔2017〕172号)等配套实施方案,改革试点于2017年11月28日如期启动。我市对国家有关部门《指导意见》中部分原则要求进行了细化量化,如允许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突破当地事业单位人均绩效工资3倍的控制水平;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倍数不高于本院平均水平的2.5倍;医生、护理(医技、药剂)和行政后勤团队的绩效分配比例为50% :40% :10%,每个类别中可依据责任风险、技术含量、劳动强度等综合考虑进行二次分类。同时,明确了岗位津贴、生活补贴、科研津贴、值班补贴、夜班补贴等体现行业特点项目可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等具体事宜。

(二)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制定出台《本溪市公立医院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百分考核办法(试行)》(本卫发〔2016〕252号),将岗位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服务对象满意度、成本控制、临床科研教学等作为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充分考虑承担责任大小、需要知识能力高低、工作性质难易等要求,体现不同层级、不同职系、不同岗位在医院的价值差异,薪酬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自2017年开始,委托辽宁省医院发展中心开展公立医院绩效第三方考核考评,考评结果与财政拨款、医改资金拨付、公立医院工资总量核定及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工资等挂钩。

三、以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初见成效

(一)以三级甲等医院为龙头组建医联体,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全覆盖

一是制定出台《本溪市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个总方案及10个配套子方案,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路径铺垫。二是依托本溪市中心医院、本钢总医院和本溪市中医院3家三级甲等医院组建3个“医联体”,覆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个、乡镇卫生院32个。三是选择高血压、糖尿病2个试点病种,探索建立慢性病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规范路径,构建上下级医疗机构的分级协作新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政策,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在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拉开10个百分点左右,对符合双向转诊规定的市内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五是确定本溪市中心医院、本溪县第三医院为龙头医院开展紧密型医联体与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2018年,全市医联体内累计上转患者近2000例,下转患者500余例。

(二)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覆盖面和收益率稳步提高

一是先行先试,示范引领。2016年9月,在全市各县区遴选1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积极探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有效形式和有益经验。二是总结经验,全面推开。2017年10月,在总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本溪市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医改办发〔2017〕3号),稳步提高签约服务水平和覆盖面。三是重点人群优先,逐步全面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面向全市所有常住居民,优先覆盖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高血压患者及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逐步扩大到一般人群。四是健全付费机制,灵活确定标准。确定现阶段签约服务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和居民个人各承担10元。针对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地处偏远、上门提供签约服务成本相对较高等实际情况,各地可根据新农合基金结余情况,将向新农合参合人员提供签约服务的服务费上调10元至每人每年40元,上调部分由新农合承担。同时,各地区、各机构可结合本地区、本机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人群提供免费签约服务,签约服务内容以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为主。五是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激励作用。签约服务费作为奖励性收入,主要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提高家庭医生团队的收入水平和岗位吸引力。原则上,扣除成本后的签约服务费的70%用于家庭医生团队绩效分配,30%由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医疗机构支配使用。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390个,签约服务人数达39.37万人,签约率达23.05%,其中重点人群签约28.52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达56.25%。

四、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健全,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逐年提高

一是医疗保障提质扩面。全市参保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大病保险筹资金额提高到每人每年35元,下调了大病保险起付线。二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程加快。制定出台《本溪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本医改组发〔20153号)要求,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的复合型医保付费方式,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开展新农合按疾病分组付费方式改革。三是大病保险全覆盖。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总额6529.5万元,补偿2369.2万元。各县区全部实现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和即时结报,并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

五、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

一是进一步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市基本药物采购金额由48%提高到65%。二是全市22家二级以上医院全部通过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参与联合带量限价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未发生网下违规采购行为及二次议价行为,药品全部实行零差价销售。三是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自2017年9月1日起全部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

六、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善,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

自2015年开始连续3年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市22家公立医院全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住院患者超声、影像检查均实施分时段预约,预约率达90%以上。本溪市中心医院开日间手术展8个病种,20家公立医院开展临床路径200余个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率达51.19%。全市183个住院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质护理服务开展率及优护患者满意度均达到100%。积极推进远程会诊服务,2018年全市开展临床、影像、心电远程医疗会诊3000余例。医疗责任保险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覆盖,全市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逐年降低,患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

事业发展没有穷期,深化改革没有止境。在今后的医改实践中,本溪市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辽宁和健康本溪战略,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卫生计生治理能力,为实现全民健康和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