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sjkwyh-2025-0000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市职业病防治 “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成文日期: | 2024-08-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卫发〔2024〕79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本溪市职业病防治 “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卫健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24〕42号)要求(以下统称省级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制定了《本溪市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工作方案》(“三项行动”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2024-2025年)、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2024-2025年)、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行动(2024-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卫生健康委:王欣 联系电话:42811171
附件:本溪市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本溪市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三项行动”工作目标全面达标。(详见附件1省级方案)
二、工作任务
全市“三项行动”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详见附件1省级方案)
三、工作要求
全市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在严格落实省级方案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机构、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分认识“三项行动”开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情况,为其提供职业健康指导服务,进行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基础;中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就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职业病防治机构是职业病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职业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三项行动”是我市现阶段职业病防治的重要工作,是促进职业病防治水平提高的有力抓手,是全面实现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任务的有力保障。
(二)统筹施策,整体推进。“三项行动”及职业病防治项目、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工作内容相辅相承,相互关联,各县区、各机构、各有关单位要统筹研究各项工作要求,做到整体推进,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省、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为落脚点,重点抓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防治培训等重点法定职责的落实,整体推进“三项行动”工作任务。
(三)明确任务,把握节点。切实把握每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中的《XX县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数据库》(详见附件2)请于每季度末25日前以县区为单位报市卫生健康委后汇总到省,此项工作省、市卫健委每年将进行一次抽查,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进行通报;
2.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中的《XX县区202()年度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对象名单》(详见附件4)请于8月15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实际情况,各县区2024年和2025年具体帮扶企业数量分别为(此数量为1年度的):平山区20家、明山区10家、溪湖区22家、南芬区20家、本溪县30家、桓仁县18家,每年度120家。请于每年11月10日前将《XX县区202()年度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完成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5)报市卫生健康委。
同时要求组建市、县区级帮扶团队。市级帮扶团队依据《辽宁省职业健康专家库名单》(第一批)及《本溪市工伤预防专家库名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级帮扶团队名单(详见附件7)。
3.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行动中涉及的市县区疾控中心、职业病医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要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全省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卫办发〔2020〕94号)的建设标准,规范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达到各项指标要求。市疾控中心每年要到50家以上用人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帮扶等工作,于8月25日前将拟帮扶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各机构于8月25日前将《XX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能力提升底档库》(详见附件6)报市卫生健康委。
附件:1.《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XX县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数据库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告知单
4.XX县区202()年度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对象名单
5.XX县区202()年度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完成情况汇总表
6.本溪市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能力提升底档库
7.本溪市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团队名单
附件2
县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数据库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行业类别 | 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 | 企业规模 | 从业人员 数量 | 是否开展检测评价 | 是否申报 | 是否属于帮扶企业 |
注:是否属于帮扶企业指企业是否被纳入中小微企业帮扶名单,若是,则需要一并填写计划帮扶年份,如:是,2024。
附件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告知单
(用人单位名称):
你单位属于 行业,是职业病危害(严重/一般)行业,可能存在 、 、 等职业病危害,可能致 、 、 、等职业病,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变更申报)范围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规定,请及时、如实登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申报(变更申报)职业病危害,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对你单位进行处罚。
(单位名称)
202 年 月 日
附件4
市202()年度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对象名单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所在县区 | 行业 类别 | 是否 申报 | 是否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是否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 主要负责人是否参加 培训 |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否参加培训 | 劳动者是否参加 培训 | 是否纳入专项治理 | 是否为市级帮扶对象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1.行业类别:矿山、建材、冶金、化工、其他;
2.企业所在县区属未列入国家行政区划的经济开发区等的,填其他;
3.是否参加培训指参加行政机关组织的有关人员培训。
附件5
县区202()年度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完成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县区名称 | 帮扶企业(家) | 完成申报企业(家) | 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企业(家) | 完成职业健康检查企业(家) | 职业健康培训 | 纳入专项治理企业(家) | 完成专项治理企业(家) | |||
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企业(家) |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企业(家) | 劳动者参加培训企业(家) | |||||||||
合计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1本表格所有统计的对象均为纳入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对象的企业;
2.企业所在县区属未列入国家行政区划的经济开发区等的,填其他;
3.纳入监测范围的企业,按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统计;
4.是否参加培训指参加行政机关组织的有关人员培训。
附件6
市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能力提升底档库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 单位级别(市/县) | 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 | 不符合之处 (分类说明) | 能力提升计划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
专业人才 队伍建设 | 场所建设 | 支撑能力 建设 | 仪器设备 配置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7
本溪市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团队名单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 王 欣
本溪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宋述川
本溪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鲁嵬嵬
本溪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温召凤
本溪市中心医院(本溪市职业病医院) 唐 军
本溪市中心医院(本溪市职业病医院) 谷 平
辽健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潘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