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sjkwyh-2019-0007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上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8-30 | 成文日期: | 2019-08-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沈抚新区城建局、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学指导各市农村户厕新建、改建和使用管理,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19﹞667号),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制定了《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并经过专家论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并按照已有部署认真做好农村户厕改造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刘宝峰 024-23388511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张永生 024-23448862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