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4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
本溪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
2014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卫生局,高新区社管局,本钢医疗卫生部,各企事业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计委《关于2014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辽卫传〔2014〕23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关于建立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4〕29号)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每位应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都能够了解有关政策。医疗机构所有在编、非在编的临床医师均按“单位人”的要求报名,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有计划安排培训人员,尽快落实推荐报名工作。
二、各基地医院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标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培训质量。
三、2009年以后进入三级医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和进入县医院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如其从事专业属于18个普通专科范围,从2015年起,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方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临床医师,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医院方可聘任。
四、各单位请将报名材料于2014年12月10日前报至市卫生局人事科教处。
联系人:刘诗媛
联系电话:43889314
本溪市卫生局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