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依法推进相关卫生工作
市卫生局依法推进相关卫生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市卫生局大力开展卫生法制工程建设工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相关问题,依法推进卫生工作。日前市卫生局对本钢公共卫生监督、检验工作流程进行了理顺,更好的保障了本钢职工的健康权益。
以往,本钢系统的卫生监督、检验工作由本钢卫生防疫站负责,但由于本钢卫生防疫站的实验室资质认证已过期,本钢卫生防疫站的卫生监督人员属企业人员,无执法资格。使本钢卫生防疫站不能依法出具本钢系统内的95家公共场所、13家供水单位的检验报告,不能依法开展本钢系统内的卫生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我局卫生法治工程建设工作,使本钢系统内的卫生许可办理,卫生监督、检验工作规范化,市卫生局经过多次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本钢预防处研究于2015年6月3日在市卫生局召开专题会议,会上落实了本钢卫生防疫站依法开展卫生许可办理,卫生监督、检验相关工作的具体事宜。
卫生监督工作,由本钢卫生防疫站向市卫生监督所派出6名工作人员,由市卫生局发放卫生监督协管证,市卫生监督所安排2名卫生监督员带领6名协管员,做好本钢厂区的卫生监督工作;卫生检验工作:由本钢卫生防疫站向市疾控中心派出5名检验相关人员,负责本钢厂区单位相关卫生实验室检验工作,并出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报告。通过市卫生局的协调以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本钢卫生防疫站三家单位的通力合作,依法规范了本钢卫生防疫站的卫生许可办理,卫生监督、检验工作。2015年6月16日,按照会议要求各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已经全部落实到位,本钢卫生防疫站的卫生许可,卫生监督、检验工作能够依法规范开展。
通过对本钢卫生防疫站相关卫生许可,卫生监督、检验工作的整改,进一步加强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了市卫生局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相关卫生工作的能力,完善了市卫生局卫生许可办理等工作的流程,使市卫生局更好的服务于本溪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