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部门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本溪市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局下发的《本溪市2015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确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卫生监督所于4月中旬起,对直管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8家。检查中发现各医疗机构均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医务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开展医疗用品、器械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消毒隔离措施。但个别医疗机构仍存在未制定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和使用管理制度,口腔科、血透室、注射室等功能科室未配备洗手液、干手设施,医护人员每次操作前后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依从性低,擦拭清洁区、污染区、潜在污染区等拖布、抹布标识不清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卫生问题,执法人员当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对市直其他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检查与指导并举,努力做到监督覆盖率达100%,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