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卫生计生委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视频会议》精神
2016年5月9日上午,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全市县、区卫生局主管副局长及二级以上医院院长,在市卫生计生委4楼会议室收看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视频会议的光盘录像。
国家卫医管局郭燕红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郭燕红副局长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依法执业,禁止出租或变相出租科室,以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文件的要求。会议重申,未在“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名单内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其他在列技术(主要指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等),按照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执行。
会后,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纪俊鹏就此次视频会议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规范依法执业,加强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要尽快改进监管作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的科室管理,坚决杜绝违规违法现象发生。二是局医政医管处、县区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技术和设备的监管力度,要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办公室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本卫办发〔2016〕35号)要求,对医疗机构三类技术进行审核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不允许开展三类技术临床应用。三是各医疗机构开展的所谓合作开发,未经准入审批的医疗技术,不得进入临床应用。四是县区卫生局、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彻底的清理与检查及自查出租科室,如存在要立即停止合作。五是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广告,必须要经过市卫生行政部门严格审批审查后方可发布。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医疗广告的监督力度,发现有违规违法的医疗广告要立即停止。六是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学习规范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县区卫生局和二级以上医院要对上述问题进行自检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