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卫生计生委完成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辽宁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辽卫字〔2009〕6号)和《辽宁省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基本标准(试行)》(辽卫字〔2003〕13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溪市卫生计生委于近期对全市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已满3年的医疗机构开展校验工作。
本溪市卫生计生委严格按照妇幼健康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审批工作规程开展校验工作。一是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医疗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先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窗口初审,市卫生计生委再次审核,资料审查不合格的,退回重新补充申报。二是严格审查机构现场。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组对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房间布局、设施及设备、急救药品、人员配备及人员资质、院内感染、技术能力、规章制度等内容进行现场审查。三是集体讨论出具结果。根据申报资料和现场审查结果,审核小组集体讨论,符合评审标准的出具校验结论,由行政服务中心根据核准的服务项目发放《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通过此次校验工作,督促相关医疗保健机构认真学习相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