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卫生计生委将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全过程
本溪市卫生计生委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要求,将法治思维贯穿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全过程中。
一是将法治创新纳入全市大卫生行业价值理念。2015年,本溪市卫生系统确立了“以人为本,大爱仁术,法治创新,护佑健康”大卫生行业价值理念。彰显法治思维在本溪市卫生计生系统中基础性地位。二是将法治建设工程纳入全市卫生计生“五项工程”目标任务之中。本溪市卫生计生委按照“立足三年,做好头年”的总体部署,在总结2015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2016版“五项工程”实施方案。其中《法治机关和法治卫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6版)从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建设、法治普及四个方面基础工作和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方面明确了有关要求。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查制度。整合后的本溪市卫生计生委内设机构有独立的法制工作机构,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委主任办公会议,其主要职能是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查。在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意见、决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确定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处置重大或重要国有资产等8个方面进行法制审查。四是为保障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落实,制定了《本溪市卫生计生委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并将机关干部年度法律法规学习纳入机关绩效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