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开展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管理专项督察培训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卫函〔2016〕99号)文件,保障全市广大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溪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市教委于6月23日在市中心医院对全市幼儿园保健医生开展了传染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管理专项督查培训会议。
会上,本溪市卫生计生委对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相关工作职责及分工进行了解析,并对托幼机构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控及饮用水卫生管理检查内容进行了相关专业辅导。本溪市卫生监督所还与各托幼机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下一阶段,本溪市卫生计生委将与教育部门在各托幼机构按照《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进行自查的基础上,联合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