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稳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本溪市自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取消药品加成收入4293.77万元,药占比从45.8%降至37.7%,百元耗材从18.3元降至12.83元,医疗服务收费结构得到优化,医院可支配的资金得到加大,医务人员待遇有所提高,其中各家医院工资水平增幅2.69%-25.9%,职工积极性得到调动,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百姓就医感受明显提升,顺利完成了国家、省、市规定的重点改革任务和阶段性目标。一是按时完成了我市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工作。《本溪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16—2020年)》顺利通过省级评审,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二是市医改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016年全体会议和推进医改工作暨落实分级诊疗实施方案会议,部署2016年六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部门责任,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三是多措并举构建了分级诊疗新模式。确定了到2017年适合本溪实际的“123456”分级诊疗工作思路与办法;编制了《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总方案和10个配套操作性子方案;按照分级、分类、分批的原则,开展系列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调整了高血压、糖尿病在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的差距,加大了二级医疗机构的定额结算标准。四是组建了由市中心医院、本钢总医院、市中医院为龙头的三个“医联体”,并先后召开了启动大会。五是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为我市确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定价和来源提供经验借鉴。六是进一步落实了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依据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医疗岗位的需求,自主招聘了33名研究生,进一步缓解了人才匮乏问题。七是印发了《关于成立本溪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本政办发〔2016〕67号),成立了医院管理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八是编制了《本溪市城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暨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拟在绩效分配上入手,先期实现医、护及后勤人员薪酬支付比例控制在50:40:10左右的目标。九是编制了《本溪市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建立了重点指标监测体系和定期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