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卫生计生委进行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过期)销毁活
近日,本溪市卫生计生委集中两天时间对全市范围医疗机构过期麻精药品进行焚毁处理,以进一步规范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药事管理工作,确保麻精药品合法安全使用
本次销毁活动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事前印发了工作安排通知,各医院专门安排保卫人员派专用车辆全程押运。市卫生计生委监销人员与医院涉麻管理人员共同清点核对,对过期麻精药品进行了销毁。此次活动共对12家医疗机构十余种、千余支(片)麻精药品进行毁形、焚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