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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快讯

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促进与 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衔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本溪市卫生计生委出台措施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制度,促进基本药物优质优惠、公平可及,推进基本药物制度与分级诊疗、慢病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重点任务有效衔接,保证患者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治疗的用药衔接和可持续。

一是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在辽宁省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二、三级综合医院及中医院使用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药品采购总金额比例应分别达到40%25%以上;专科医院及妇幼保健院比照同级别综合医院下调10%,并逐步实现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为人民群众提供防病治病必需、足够数量、适宜的药物,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二是基层医疗机构在保持基本药物使用主导地位的基础上,合理扩大基层配备药品范围。政府办和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使用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药品采购总额比例必须达到60%以上。同时,以高血压、糖尿病为突破口,整理出《心血管系统和胰岛素及其口服用药品目录》供各级医疗机构参考,在全部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合理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含新农合)报销目录内的常用药品,满足基层用药需求,为实现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供药品供应保障,保证患者治疗连续性。

三是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指导和培训。“医联体”的龙头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制定培训计划,通过人才帮扶、业务指导、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指导和培训,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的用药衔接。

四是落实责任,严格绩效考核。各县(区)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体责任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责任,严格按照"督考合一" 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季度考核,规范药品采购和供应保障,确保各级医疗机构采购基本药物金额达到规定比例,绩效考核结果严格和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挂钩。会同当地财政部门,确保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拨付及时、足额到位,确保专款专用,对截留挪用的严格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