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政策简明问答”
问题一:2023年5月5日晚,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宣布:不再将新冠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是否意味着新冠不再流行了呢?新冠疫苗还需要接种么?
答:从全球的数据来看,虽然新冠病毒在持续变异,奥密克戎及其分支也不断成为各国的主流流行株,但致病力并没有升高——病毒并没有变得“更毒”,而且全人类对新冠的整体免疫水平,一直维持在比较高的水平。因此,新冠变成不再构成值得“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是病毒的消失,也不是疫情不复存在,客观地来说病毒一直在我们身边。所以,积极地接种疫苗,做好个人防护,依然十分重要。
接种疫苗,依然是避免感染和再次感染,避免发展为重症和死亡的最有效手段。根据《本溪市应对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要求,现阶段需要接种新冠疫苗的人群为:(一)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包括3-17岁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以及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二)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
未感染的目标人群按照既定免疫程序及其时间间隔要求完成后续剂次疫苗接种。其中完成基础免疫的18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调整为3个月以上。
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可在感染3个月后接种1剂次疫苗。
问题二:新冠疫情已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否要继续落实“乙类乙管”各项措施?
答: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并不意味着新冠疫情作为全球健康威胁已经结束,我们要从应急模式过渡到新冠疫情与其他传染病一同管理,不能停止工作,应继续落实“乙类乙管”各项措施。接下来仍需继续坚持必要的防控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一)继续开展新冠病毒本土变异监测工作。目前我市未发现新的变异流行株,后续将持续监测,做好预警和风险研判工作。(二)加强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三)加强健康教育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问题三:我市哪些医疗机构开设方便门诊?
答:目前全市82家医疗机构(17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3所乡镇卫生院、10家民营医院)均已设置便民门诊,占纳入门诊统筹服务范围医疗机构(97家)比例达85%,相关信息已与医保部门进行对接共享。
问题四、方便门诊就诊购药的便利性体现在哪?
答: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各项便民措施。引导社区卫生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增加常用药品配备的种类和数量,让老百姓在“家门口”能开到药;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落实门诊“长处方”制度,减少慢病患者就诊次数,减轻就医负担;指导定点医疗机构优化服务流程,增设服务窗口,鼓励为行动不便和高龄人群开辟就诊绿色通道。
问题五、方便门诊开药条件?
答:按照《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为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开具最长可达12周的长期处方,减少慢性病患者的就诊次数。